WAPI标准之争犹存变数 推迟不是放弃

财经时报 2004年04月24日

  4月22日,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上,与美方代表签署八项协议和换文,其中包括一项名为美国对华“高科技出口最终用户访问换函”的协议。根据该协议,美方将通过行使一项名为“使用监督权”的有限定权力,监督对出口到中国的高科技产品的使用。作为代价,中国方面则在WAPI标准和打击盗版两方面作出让步。

  以让步换高科技产品

  据悉,美方监督权一旦得到落实,美方将重新复核美方对华高科技出口限制清单上的各项产品,并派代表来华检查美国高科技产品的使用情况。
  此前,美国在无线技术、雷达技术、软件、加密技术、安全技术、芯片技术等高科技领域,大多对中国采取有限度进口策略,对相关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合资建厂、销售、研发等方面亦有严格控制。因此,业界人士对该项协议的达成均持赞赏态度。
  “更多美国的高科技设备出口到国内,意味着中国在相关领域将迅速填补空白,对中国高科技的长远发展有利,但对于解决美国的贸易逆差则影响很小。”环球通卡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吕京合对《财经时报》表示。据吕透露,去年初他曾想引进一套带有军方色彩的无线通讯设备,美国厂商在向美国政府咨询后也无疑义,但在去美国办理签证时,却被美方拒签。“由此可见美国对高端技术的控制之严”。
  不过对“使用监督权”的可操作性,有业内人士表示,“可能的方式是中国方面先列出清单,美国在此范围内选择可以出口的产品,不在清单之列的产品则可能暂缓对华出口”。

  打击盗版不宜过分

  对中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让步,业内人士亦评价不一。“中国是盗版最大的受害国,中国自己本来就应该积极打击盗版,而不需在美国的敦促下才去做。”在无线上网领域有10年经验的株式会社MNET PHS上网卡主管彭兴旺表示,中美之间的观念和贸易都应通过沟通来解决。
  据共创开源联盟顾问袁盟教授介绍,美国原先在LINUX软件对华出口方面,也是限制极严,“加大软件进口而牺牲眼下尚不成规模的WLAN领域的安全标准,利大于弊”。不过他表示,国内软件领域的盗版,更多发生于通用软件领域,在以国产软件为主的行业软件市场,则不是主要问题,不宜过分打击盗版。
  互联网分析人士方兴东则认为,中国作为后发国家,应该尽量降低技术引进的门槛,在WTO规限内实行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,而不应向美国看齐,否则将对中国高科技领域造成相当冲击,“这个问题比WAPI国家标准的实行与否更大”。

 

<<< 上一页 下一页 >>>